一、规划背景
(一)政策导向
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其中,水能、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是中国目前主要的可再生能源。随着全球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不断深化和各国控制气候变化承诺付诸实施,可再生能源由于资源丰富、分布广泛、无污染和低排放甚至零排放,将成为全球未来最有前景也是最主要的能源。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上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指明我国面对气候变化问题要实现的“双碳”目标。党的二十大再次强调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要求要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确保能源安全。以风电、光伏、水电等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势必将引领未来能源革命,促进制造、科技、消费等众多行业的价值链重构,为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注入长期发展动力。
1.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引领全球能源科技、实现“双碳”目标的根本出路
实现“双碳”目标,能源科技创新是第一驱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明确能源科技创新15个重点方向,特别是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攻关,出台多项重要科技创新举措,投入海量科技奖补资金,中国科技与产业力量已在全球能源领域占据重要位置。2022年,在国际能源署(IEA)构建涵盖444项关键清洁能源技术的数据库中,中国有62项技术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正是在先进、关键技术的带动、引领下,可再生能源产业蓬勃发展,光伏发电等领域建立了在规模上世界领先的全产业链,短时间内在国际产业分工协作中异军突起。光伏制造在全球具有支配地位,多晶硅、硅片、电池片和组件等主要产业链环节的平均全球市场占有率达到70%以上。发展可再生能源,持续加大可再生能源科技创新力度,引领全球能源科技新方向,长期来看,将推动我国跳出“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供给结构限制,降低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依存度,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双碳”目标实现。
2.发展可再生能源是推动能源降碳减排、实现“双碳”目标的必由之路
实现“双碳”目标,推动能源降碳减排是第一要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充分发挥自然资源禀赋与最完备工业体系优势,促使可再生能源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有效促进了能源生产清洁主导、能源使用电能主导“双主导”,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了新台阶。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超过11亿千瓦,比十年前增长了近3倍,占全国发电总装机容量的比重超过40%,占世界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的30%以上,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30%以上。十年间,依托可再生能源的蓬勃发展,我国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由68.5%下降至56%,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由9.7%提升至16.6%,有力推动了我国碳排放强度下降34.4%。2022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相当于减少国内二氧化碳排放约22.6亿吨,出口的风电光伏产品可为其他国家减排二氧化碳约5.7亿吨,合计减排二氧化碳28.3亿吨,约占全球同期可再生能源折算二氧化碳减排量的41%。中国作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在新能源生产与绿色投资领域均居世界首位。全生命周期视角下,我国在巴基斯坦、波兰、南非的风光项目投资将为各国每年分别减少9.2%、17.4%、6.1%的年均碳排放量。
3.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完成能源梯次替代、实现“双碳”目标的稳健路径
实现“双碳”目标,能源领域梯次替代是稳定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密集出台一系列重磅规划和政策措施,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稳定提升,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快形成。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可再生能源法》为核心,涵盖目标规划、财税金融、电价管制和消纳保障等70余项政策措施的可再生能源政策体系。近年来,在政策支持和电力系统支撑下,我国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不断提升,2022年,风电、光伏和水能利用率分别达到96.8%、98.3%和98.7%。2022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说明了2021-2025年我国以风光发电基地化与分布式、水风光综合基地一体化、海上风电集群化为主体的各类可再生能源开发的目标、范围和时序,明确了发展路线图。目前,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主的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约1亿千瓦项目已全部开工,第二批基地项目部分已开工。我国正朝着2030年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超过煤电成为第一大电源、2060年前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超过50%的目标大踏步迈进。
(二)规划意义
《**县再生能源产业链发展规划与招商图谱》通过系统性布局和精准施策,全面激活县域经济绿色转型动能,构建以再生能源为核心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可持续动力。规划立足**县得天独厚的风能、太阳能等资源禀赋,以产业链思维整合“资源开发-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应用服务”全链条环节,通过明确产业定位、优化空间布局、强化技术赋能,推动再生能源产业从单一发电向多元化、高附加值领域延伸,形成覆盖上游原材料生产、中游设备制造、下游能源消纳及配套服务的完整产业集群,有效破解传统能源依赖度高、产业结构单一的发展瓶颈。
从经济发展层面看,规划通过打造“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光伏组件产业园区”等特色载体,吸引国内外头部企业落地,带动本地中小企业融入供应链体系,预计可形成百亿级产业规模,创造大量技术型、管理型就业岗位,显著提升县域经济竞争力。
从生态效益层面看,规划以年均减少百万吨级碳排放为目标,通过规模化开发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同时创新“农光互补”“渔光一体”等生态友好型开发模式,推动能源转型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
从区域协同层面看,规划强化与闽南金三角经济圈、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联动,通过差异化定位形成区域互补优势,成为福建省乃至东南沿海地区再生能源技术输出和装备供应的重要节点。
规划的推进还将催生智能微电网、储能系统、碳资产管理等新兴业态,推动传统制造业向绿色智造升级,为县域经济培育新质生产力,最终构建起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协同发展的新型产业生态。
目录
一、规划背景 1
(一)政策导向 1
(二)规划意义 4
(三)规划依据 5
二、规划基础 8
(一)资源禀赋 8
(二)产业现状 9
(三)发展机遇 13
(四)面临挑战 15
三、规划思路 16
(一)总体思路 16
(二)规划原则 16
(三)发展重点 18
(四)空间布局 21
四、规划目标 22
(一)短期目标(2025-2026年) 23
(二)中期目标(2027-2030年) 23
(三)长期目标(2031-2035年) 24
五、实施路径 24
(一)强化招商引资力度 24
(二)进一步加强项目支撑 25
(三)强化产业融合发展 31
(四)进一步推动行业运用 33
(五)进一步培育企业梯队 34
六、招商图谱 38
(一)招商路径 38
(二)承接载体 43
(三)招商策略 43
七、保障措施 44
(一)优化政策扶持体系 44
(二)拓宽资金保障渠道 45
(三)构建人才培养体系 45
(四)完善基础设施配套 46
(五)提升社会参与水平 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