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
  • 010-88558925010-88558943
  • 010-88558955010-88558948
CMIC专家更多

冯建国:从技术创新与

激光设备作为高端制造领域的关键装备,正逐...更多>>

中国科学院院士周成虎

5月15日,以“重新定义数据价值”为主题...更多>>

中国市场情报中心 > CMIC研究 > 产业研究
CMIC:九个企业联合体获审开展智能网联汽车上路通行试点

发布时间:2024-06-05 11:08:47

来源:赛迪-通信产业网

作者:通文

【打印】 【进入博客】 【推荐给朋友】
  【CMIC讯】日前工信部发布信息显示 ,重庆长安、比亚迪、广汽乘用车、上海汽车等9个汽车生产企业及相关使用主体等联合体,获审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
  
  按照《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17号)有关工作安排,经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组成联合体自愿申报、车辆拟运行城市人民政府同意、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以下统称“四部门”)组织专家对首次集中申报的方案进行了初审和择优评审,研究确定了9个进入试点的联合体。
  
  9个进入试点的联合体的汽车生产企业是重庆长安、比亚迪、广汽乘用车、北汽蓝谷、中国一汽、上汽红岩、宇通客车、蔚来汽车。具体联合体名单如下表。
  

图


  
  下一步,四部门将按照试点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有序推进试点实施,并基于试点实证积累管理经验,支撑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修订,加快健全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准入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此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根据通知,此次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工作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遴选具备量产条件的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准入试点;对取得准入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车辆用于运输经营的需满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营资质和运营管理要求。
  
  据了解,开展此项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引导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加强能力建设,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产业生态的迭代优化,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基于试点实证积累管理经验,支撑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修订,加快健全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准入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相关报道
  • --

联系我们:8610-8855 8955 zhouhl@staff.ccidnet.com

广告发布: 8610-88558925

方案、案例展示: 8610-88558925

Copyright 2000-2011 CCIDnet.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000080号 网站-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