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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IC:我国培育产业集群发展的两点建议

发布时间:2019-12-13 09:59:15

来源:赛迪智库

作者:樊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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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MIC讯】一是产业集群发展要优先依托现有的各类产业集聚区,推动现有产业集聚区向产业集群转型升级。产业集聚区一直是区域经济的增长极,企业无论是出于交通区位的选择,还是抢占市场的需要,或者是利用当地的资源条件,在特定区域大量集聚产生规模经济,企业和地方经济都由此得到发展。但进入经济新常态,这些具备一定基础和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如果延续过去招商引资吸引更多企业落地的规模和数量增长模式,很难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竞争力跃迁。要推动现有产业集聚区向产业集群的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一是充分发挥现有企业集聚形成的产业基础优势,通过建链、补链、强链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纵向合作和相关产业链之间企业的横向互动,形成纵横交错的企业协同网络。二是大力建设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劳动力、资金、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互动共享,加速大中小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政府协会等不同主体之间从物理相邻向化学相融转变。三是推动产业集聚区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壮大生产型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打造开放包容、合作共享的区域生态,增强产业根植性,提高产业竞争力。
  
  二是产业集群发展除了做大产业规模、提升技术水平外,更要关注政府职能转变、集群组织变革、建立网络化体系。集群发展不能简单等同于产业发展,两者最大区别在于产业发展重点是通过技术进步促进产业壮大,但集群发展重点是通过建立网络化组织加速信息交流互动进而增强创新活力。高效的网络化组织体系可以在更大程度上和更广范围内激活产业集聚区内的各类要素资源,优化要素配置、改善供应关系、提高创新效率、扩大开放合作、增加集群产出。产业集聚区向集群转型的核心关键在于能否实现各类主体从物理相邻向化学相融的转变,只有当集群内主体数量达到一定“临界值”,才可能发生“核聚变”,而主体类型的多样性会加速“核聚变”的发生。因此,增加主体数量和多样性是集群培育的第一项工作。除提升集群内企业数量和规模外,要大力引进和培育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金融机构等多种主体类型。增加各类主体之间联系的渠道和便捷性是集群培育的第二项工作,比如大中小企业之间的供应链关系、企业和科研机构之间的产学研互动、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等等。第三项工作是建立集群网络的协调机制,政府由园区管理者转变成集群“守夜人”,积极引导集群促进组织的自治理、企业的层级治理和行业规范,形成高度自治、网络化、开放性的组织体系。(樊蒙,赛迪智库规划所研究人员)

责任编辑:言笑晏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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