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
  • 010-88558925010-88558943
  • 010-88558955010-88558948
CMIC专家更多

赵卫东:中国上市公司

2019年11月8日,2019第八届中国...更多>>

樊会文:信息消费成为

当前,全球范围的信息革命深入发展,互联网...更多>>

中国市场情报中心 > 投资咨询 > 投资研究
辽宁国资局起诉东北电气偿付3774.52万元

发布时间:2017-07-10 14:06:52

来源:财华社

作者:

【打印】 【进入博客】 【推荐给朋友】

    

    东北电气(00042-HK)公告,公司于2017年7月5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17]辽01民初430号及起诉状等相关诉讼材料,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于该诉讼中,原告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请求法院判令第一被告东北电气向其偿付欠款2853万元(人民币,下同)、利息778.87万元以及违约金142.65万元,合计共3774.52万元。申请第二被告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对第一被告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申请第三被告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07年5月9日,原告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东北电气以及第二被告签署了《关于沈高职工安置事宜协议书》,该协议约定职工安置费由东北电气负责筹资与支付。2008年6月30日和2008年11月28日,原告与第一被告以及第二被告约定职工安置费用合计为1.33亿元。同时约定由第三被告就第一被告应付的职工安置费用向原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2011年7月7日,原告共收到1.04亿元,仍有2853万元职工安置费未收到。因此,原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报道
  • --

联系我们:8610-8855 8955 zhouhl@staff.ccidnet.com

广告发布: 8610-88558925

方案、案例展示: 8610-88558925

Copyright 2000-2011 CCIDnet.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000080号 网站-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