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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提名董事遭举报!这家公司“内讧”再起

发布时间:2018-12-18 17:06:41

来源:股票频道_证券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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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股东提名董事遭举报!这家公司“内讧”再起)


虽然通过要约收购成功成为振兴生化大股东,但浙江民营企业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民投”)想要真正把控上市公司或仍困难重重。

双头股东对峙

曾备受关注的振兴生化要约收购风波,在2017年以浙民投成功持股近30%获得实控权而暂告段落。彼时,佳兆业全资附属公司航运健康以21.87亿元(包括偿还贷款),收购振兴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振兴集团”所持上市公司18.57%的股权,合计拥有上市公司投票权股份比例达22.61%。接近的持股比例,使得佳兆业人士也在上市公司董事会谋得包括总经理在内的数个席位。

12月17日晚间,振兴生化一则董事会决议公告,凸显出浙民投与振兴集团的内部纠葛。

公告显示,12月14日,振兴生化董事长陈耿组织召开临时董事会,提出了包括撤销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在内的7项议案。

陈耿说明称,当日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下称“广东双林”)董事会(该董事会成员并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委派的代表)未报上市公司作任何批准或提前告知,无正当理由擅自罢免该公司现任总经理朱光祖,严重影响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正常的生产运营,涉嫌严重违法违规。此外,该等行为还将对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的GMP证年检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陈耿2015年5月至今任浙江民营企业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投委会主席。本次临时董事会遭到现任佳兆业健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及执行董事,振兴生化总经理罗军的强烈反对。

罗军在公告中明确对所有议案投反对票。其称,原广东双林总经理朱光祖作为研发总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研发项目立项及实施,但目前公司多个研发项目失败或进展缓慢,给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声明更指出朱光祖任其同窗同学为研发负责人为,研发经费使用无计划和节制等问题,认为免去朱光祖广东双林总经理职务合理合法,不存在影响广东双林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

罗军表示,董事长14日晚7点47分紧急召集董事会,并提交了7项议案,要求各位董事于当日晚8点30分前进行表决,且其作为主持人也未就相关议案向其他董事做详细说明,有违交易所对所有董事勤勉尽责的要求。

7项议案显争端

本次临时董事会提交的7份议案,均围绕争夺上市公司重要子公司广州双林的控制权展开。其中包括关于撤销史跃武、郑毅、罗军、翟晓平、张广东广东双林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任命杨成成为广东双林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同意杨成成免去罗军广东双林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关于同意杨成成任命朱光祖为广东双林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及关于聘请嘉源律师事务所担任振兴生化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专项见证律师的议案。

对于陈耿提出的上述7项议案,罗军与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市公司董事郑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刘书锦均予以强烈反击。

例如,关于撤销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关于改选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会及修订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章程事宜)的议案称,2018年1月3日,上市公司原董事长史曜瑜擅自出具上市公司股东决定,免去朱光祖、杨曦、刘仁金、陈洁林的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并任命史跃武、郑毅、罗军、翟晓平、张广东为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月5日,上市公司原董事长史曜瑜擅自签署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根据修订后的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章程。

对此罗军表示,是否撤销2018年1月做出的修改公司章程及更换董事的股东决定,应当是由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未经司法程序作出最终认定,董事会无权擅自撤销该决定。

关于董事任职的合法性,及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拟修订对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议案,郑毅也表态称,生产和质量主要管理人员以及生产、检验条件均未变动,质量负责人总经理变动不影响换证。广东双林原来的董事变更及章程变更合法合规,详见法律意见书。不同意本议案。

对于上述7项议案,罗军更明确表示,经充分核查,议案提出纯属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严重缺乏事实基础,严重违反了董事会召开的议事规则,本人认为会议完全无效,全部议案严重损害了中小股东权益。

大股东提名董事遭举报

17晚间,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从接近上市公司的振兴集团人士处收到一封落款为振兴生化的举报信。

该举报信称,2018年12月1日,振兴生化披露决议提名黄灵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12月13日上午,公司在股吧发现有投资者指出黄灵谋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对其出任公司董事的资格表示质疑。

公司立即与黄灵谋联系并要求其补充相应离职材料,并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对其执业注册信息进行查询,经查,截至2018年12月13日中午,其执业机构仍显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书状态为正常。

举报方认为,依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证券公司高管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最多可以在证券公司参股的2家公司兼任董事、监事,但不得在上述公司兼任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得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同时,依据券商合规管理要求,办理离职证明时必须同步注销任职单位的证券从业资格,凡未被注销证券从业资格的均未法定办理离职手续,亦未取得法定离职证明。

黄灵谋于2018年12月1日公司董事会召开前提供给公司董事会的个人简历显示其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任职至2018年5月已结束,隐瞒了其劳动关系解除情况及证券从业资格状态,本公司认为黄灵谋提交的任职资格简历存在虚假陈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营运总监黄灵谋于2018年8月13日从国泰君安证券辞职,但证券业协会网站上从业人员执业注册信息公示中黄灵谋的证书状态直至2018年12月13日方才变更为“离职”,在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12月12日的四个月当中,黄灵谋实际已经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离职,但证书状态一直显示为“正常”。黄灵谋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延迟向协会报告的行为违反了《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从业人员取得执业证书后,辞职或者不为原聘用机构所聘用的,或者其他原因与原聘用机构解除劳动合同的,原聘用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后十日内向协会报告,由协会变更该人员执业注册登记。”之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黄灵谋过往经历多与浙江相关,历任浙江象山粮食局会计主管、浙江象山西周区粮油食品厂支部书记兼厂长、中国建设银行台州分行信托办事处业务主管、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台州营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营业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营业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营销总部/浙江分公司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运总监。

此外,上述振兴集团人士还提供了一份广东双林情况说明,对总经理朱光祖的多重过失进行指控。

说明称,广东双林经营业绩在2018年以前基本处于徘徊不前状态,但管理费用等费用处于快速增长,费用管理呈现失控状态。截至2018年,上海子公司研发项目全部失败。原计划2018年上市的八因子处于生产批文发补阶段,纤维蛋白原处于临床阶段,其他产品进度则更为滞后。此外公司选址东海岛投资建设新厂区工程项目,工程已完成,但由于工程及设备采购管理混乱,导致工程纠纷诉讼不断。

关于振兴生化内部是否出现多重争议,上述被举报事项是否属实等问题,记者17日晚间试图联系浙民投方谋求回应,但截至发稿相关人士电话尚未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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