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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丽萍:IPO财务核查利于理顺二级市场价格

发布时间:2013-01-14 12:01:52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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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时报记者 胡学文


  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近日在清华五道口金融EMBA金融家论坛上表示,去年以来,中国证监会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对资本市场的要求,整体推进资本市场改革。“我们理解,实质上是重构我国的资本市场。”


  宋丽萍就发展基础市场、完善市场机制、培育市场主体、转变监管理念、加强法制建设等五大方面作了发言。她指出,在市场重构的过程中,不能忽视市场基础功能的培育。去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加快建设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证券公司柜台等私募性质市场,积极引导私募、创投股权基金,发展债券市场,试点中小企业私募债等等,拓展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手段和渠道。重视发展这些基础市场和产品,从现在有条件的做起,实际上具有补课的性质,恢复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功能,具有非常长远的意义。


  宋丽萍说,近期启动首次公开募股(IPO)在审企业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实际上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向在审阶段的延伸,目的就是做实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让发行人说真话,让真实的信息来决定价格。在遏制炒差、炒新、炒小之风取得初步效果的关键阶段,果断启动这一措施非常及时,抓住了新股发行的关键环节,将为理顺二级市场价格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宋丽萍表示,过去一年来的改革,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让证券公司在整个市场的运转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无论是企业、产品的上市挂牌,还是发行、定价、交易,都需要证券公司出具专业意见。特别是一些私募性质的产品,如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新三板挂牌等,几乎完全由证券公司决定,使得证券公司重视培育自己的客户,真正成为买卖双方的中介,“一手托两家”,在投资者和企业的需求中找到自身的盈利空间。她说,证券公司必须从培育核心竞争力的角度出发,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力戒短视守成的思想,对短期内没有明显收益,但关系长远发展的市场和产品,加大投入力度。


  在转变监管理念方面,宋丽萍认为,按照资本市场创新发展的方向,监管机构判断企业经营和产品投资风险,难度会越来越大,行政审批如果继续承担价值判断和背书的功能,结果要么就是市场风险不断向政府集聚,要么就是这些企业和产品倒在行政审批的门槛上。这要求监管机构“放松管制、加强监管”,淡化行政审批的价值判断、实质判断,把更多决策权交还给市场,将工作重点逐渐从事前审批转向事后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保护公众投资者防范商业欺诈和权益侵害。


  当然,行政管制的淡出,要与市场主体、机制和法制的成熟健全相协调,尤其是涉及公众投资者的市场和产品。但是,在私募性质的市场和创新中,已经具备率先放松管制的条件,应先行一步。这不仅有利于减少行政对创新的干预,而且让参与私募市场和产品的高端投资者,从一开始就清楚没有行政审批,没有政府信用担保,要依靠自己的经纪人,自己判断和承担风险,促使市场参与各方归位尽责。


  就加强法制建设,宋丽萍表示,资本市场是建立在法制基础之上的,而法治路径是积极稳妥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和创新的最优选择。可以说,改革是当今社会的共识,遵循法治的路径进行改革是共识中的共识。近年来,中国证监会在完善法律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执法体制创新以及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不可否认,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资本市场的法制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因民事赔偿和诉讼制度的安排滞后,因欺诈上市、虚假陈述而受到侵害的中小股东维权存在一定难度;私募市场的快速发展,还找不到相应的法律规范支持。


  宋丽萍认为,资本市场的制度变革与业务变革紧密相连,实践的发展在倒逼法制的完善,要抓住业务变革、产品创新的时机,加快法制建设,注重统筹规划,降低改革成本,避免改革反复“试错”,更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为市场提供最可靠、最稳定的制度机制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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