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
  • 010-88558925010-88558943
  • 010-88558955010-88558948
CMIC专家更多

赛迪研究院未来产业研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交通运输部...更多>>

彭健:我国通信网络实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通信网络稳步发展,保障...更多>>

中国市场情报中心 > 产业研讨 > 产业资讯
浙江证监局处罚“暂停IPO”谣言传播者3万元

发布时间:2018-11-15 17:28:25

来源:财经频道_证券之星

作者:

【打印】 【进入博客】 【推荐给朋友】

近日,浙江证监局披露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王利坚因传播“证监会暂停新股IPO”的虚假信息,被处以3万元罚款。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2018年6月19日16:40左右,王利坚在手机上看到微信朋友圈有人发布“证监会暂停新股IPO”的截图,于当日16:48使用注册的“口水杭州”论坛用户“hzer”账号在论坛子栏目“口水楼市”中发布了题为“暂停新股IPO了”的帖子,内容包括“新股”和上述截图。6月20日上午9:35左右,经提醒,王利坚在其同事帮助下删除该帖子。该帖子在“口水杭州”论坛发布至删除期间,共有28个回复和5029个查看。

上述“证监会将暂停新股IPO”截图系一张伪造的证监会官网截图,该截图显示“2018年6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召开临时会议,决定从2018年6月20日起暂停新股IPO”。证监会官网下“新闻发布会”栏目内容,并没有“2018年6月19日新闻发布会”这一页面。

2018年6月19日下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辟谣澄清“证监会召开临时会议叫停IPO”为假消息,并表示该行为严重干扰市场正常传播秩序,编造虚假消息,应严肃处理。

王利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关于“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六条所述“扰乱证券市场”的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浙江证监局决定责令王利坚改正,并处以3万元罚款。



相关报道
  • --

联系我们:8610-8855 8955 zhouhl@staff.ccidnet.com

广告发布: 8610-88558925

方案、案例展示: 8610-88558925

Copyright 2000-2011 CCIDnet.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000080号 网站-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