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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新环保法重在执行 PPP应责权分明

发布时间:2015-03-03 10:32:26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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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时报两会报道组


  昨日,环保股掀起涨停潮,由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组织的环保企业家媒体见面会座无虚席。在见面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贾康和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会长文一波等嘉宾,就新环保法的实施、PPP模式当前的障碍、如何完善PPP模式等问题回答了媒体提问。


  新环保法重在执行


  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在今年1月开始实施,重点强调依法治污和严格执法。贾康表示,当前在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等环节还有待完善。在被问到环境税时,贾康表示,环境税的征收要立法先行,目前尚未启动相关工作。


  面对昨日环保股涨停的话题,文一波笑言,这一波牛市里,环保板块上涨幅度不及大盘,说明环保产业发展还不够。


  对于如何在新环保法下推进环保产业发展,文一波表示,环保行业不缺技术和人才,缺乏的是一个良性发展的市场,执法不严和执法力度不够是当前环保面临的主要问题。如果能够严格执法,在产业内实现优胜劣汰,将环保产业打造成真正的支柱产业并不成问题。


  在投资方面,公共领域的环保设施过去主要是靠政府承担,今后要加快推进市场化,将会有更多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出现在环境建设领域。另外,公众对环境的支付意愿也在显著提升,这将刺激社会资本的进入,整个环境投资将明显加大。


  参加见面会的企业家呼吁,借助新环保法的实施,各地政府和环保部门应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有效解决长期存在的污染企业违法成本低的问题。


  PPP模式


  应明确责权分配


  PPP模式在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领域的应用,受到各路资本关注,但是PPP模式在实操中依然存在一定障碍。文一波在回答证券时报记者提问时表示,环保产业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很大,并不差钱,但是当前社会各界对PPP模式的理解存在一定误区,要重点防止将PPP模式变相演变成地方融资平台。


  全国工商联专门提交了一个提案,对完善环境基础设施领域的PPP模式提出了建议。全国工商联建议,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约束政府的履约行为,建立与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相适应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等,从而对PPP项目的实施予以保障,方能吸引更多民间资本进入。


  全国工商联还建议,明晰边界与责权分配,建议政府指定机构或部门专门负责PPP项目工作开展,建立权责分明的管理体系。建议建立合理公平的风险分担机制,对经营管理问题、成本价格问题、政策导向问题等所引起的经营风险进行适当的划分,并建立完善的监督、赔偿机制。对于支付风险问题,建议中央或地方将维持PPP项目正常运转的财政资金打入第三方支付账户作为保证金,及时支付服务费用。


  为了协调好各参与方利益,全国工商联建议对项目的立项、投标、建设、运营管理质量、收费标准、调整机制、项目排他性、争端解决机制以及移交等环节做出全面、系统的规范性规定。


  PPP模式改变不了市政公共基础设施需要资金投入以维持建设和运营的社会公益属性,通过市场机制运作基础设施项目并不表示政府全部退出投资领域,政府还需继续投入精力以维持基础设施的稳定运营,建议地方财政预算划定一定比例的资金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补贴资金,建立补贴补助机制的具体形式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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