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7-17 09:48:2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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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7月16日电 (记者 黄晓慧)近日,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庸懒散奢贪”行为问责办法(试行)》,规定新闻媒体或者网络舆情曝光的情形,可作为启动问责程序的线索。
据了解,该问责办法首次概括、梳理出“庸懒散奢贪”等方面40种问责情形。还规定了7种情形可作为启动问责程序线索,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检举、控告、投诉,在处理重大事故事件、查办案件和审计工作中发现等情形外,还包括了新闻媒体或网络舆情曝光的情况。
同时,该问责办法根据“庸懒散奢贪”行为的情节和问责对象的不同,确定了责令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责令辞职、免职、辞退或解聘等10种问责方式,要求问责决定应当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或者在单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