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
  • 010-88558925010-88558943
  • 010-88558955010-88558948
CMIC专家更多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副

3月21日,SEMI产业创新投资论坛在上...更多>>

赛迪研究院未来产业研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交通运输部...更多>>

中国市场情报中心 > CMIC研究 > 区域经济
CMIC:美国中小企业参与制造业创新网络建设经验

发布时间:2018-04-25 10:25:53

来源:赛迪智库

作者:赵芸芸等

【打印】 【进入博客】 【推荐给朋友】

  【CMIC讯】中小企业具有灵活的创新决策和高效的创新效率,历来是推进美国制造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在美国实施“再工业化”战略、推进制造业创新网络建设的时候,也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其中,为中小企业开展创新活动提供更有利的环境。学习借鉴这些先进经验和做法,对于扶持我国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高创新活力、增强竞争实力,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小企业在美国制造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中小企业是美国突破性技术创新的先驱。在美国,许多突破性的技术创新都是在中小企业里产生的。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收集的20世纪对美国和世界有过巨大贡献的65项发明,全部都是由小企业或者个人创造的。许多小企业甚至成为革命性技术创新的先驱,继而成长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企业集团。比如电动汽车公司特斯拉,通过短短十几年的时间,从小公司迅速成长为覆盖全球市场的大企业,掀起了整个电动车产业的颠覆性变革。
 
  中小企业是美国制造业创新的主体。中小企业由于其灵活的组织结构,在创新效率和周期上明显优于大企业。据统计,美国企业创新产品中82%来自中小企业。1982年美国盖尔研究所对70年代121个行业的635种创新产品进行分析研究,发现中小企业每百万职工提供的技术创新是大企业的25倍,50%-60%的科技进步发生在小企业身上,80%以上新开发的技术是中小企业来付诸生产。
 
  中小企业是美国高端产业的主要载体。中小企业凭借较强的创新动力,为美国高端产业注入了许多活力。据了解,美国近1/3的小企业集中在电子元件、通讯设备、化工、塑料及树脂等新兴产业,小企业用于设备、技术开发的投资中,有三分之二以上直接与信息化建设相关。同时,小企业通过与大企业配套紧密,结成有机的供应链,为大企业延伸了终端产品,从而推动了高端产业的壮大。
 
  二、美国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制造业创新网络建设的经验
 
  一是以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作为创新中心的遴选前提。美国国家制造业创新网络的核心是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该中心的遴选包括11个方面,除了技术的战略性、项目计划的影响力等因素外,对中小企业的服务能力成为重要衡量标准之一。例如,要求每个创新中心的申报单位明确阐述如何帮助初创企业和小企业发展新技术,加快市场的技术转让,并希望创新中心吸纳与中小企业有工作联系或能够传递中小企业需求的中介机构及网络组织的参与。
 
  二是以中小企业参与度作为项目资助的标准。更倾向联合团队申请的项目,填补大学或国家实验室开展的基础研究和生产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之间的缺口。例如,密苏里州科技大学与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航空系统公司牵头,联合众多中小企业,共同申报的“熔融沉积成型(FDM)复合材料加工”项目获得了国家增材制造中心的资助。
 
  三是以提供共享设备和成果采购作为主要途径。创新中心通过提供共享设备,帮助初创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新技术,推动中小企业技术供应链的创新发展。例如,让中小企业共享计算机辅助设计、仿真工具及关键设备,降低其研发成本。另外,通过政府采购形式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成果。美国法律规定,联邦政府采购合同份额的23%必须给予小企业,并要求大企业将政府采购合同份额的20%转包给小企业。
 
  四是以提供技术咨询和定制服务为重要手段。创新中心向与中小企业联系紧密的合作伙伴和中介进行宣传,提供技术咨询(如技术发展趋势)和量身定做的服务(如提供与工艺创新相关的尖端技术服务);为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成果转化提供全面的知识产权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评估其科技成果的商业化价值,并缩短其商业化时间;同时,创新中心还为中小企业提供“教学工厂”服务,通过提供教育培训机会来改善和提高劳动力技能。
 
  三、对我国的启示
 
  一是将中小企业作为我国制造业创新体系建设的主要力量。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也是制造业创新的源泉,直接关系到我国创新驱动战略的成功。在《中国制造2025》中提出了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工程,要借鉴美国的做法,进一步提高对中小企业创新重要性的认识,充分明确中小企业在制造业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将中小企业放到与大企业同等重要的地位,提高中小企业的参与度。
 
  二是为中小企业开展借脑创新创造条件。中小企业一般存在规模较小、人才匮乏、技术落后等特点,相较于技术创新投资大、风险高、周期长的特点,中小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和系统性创新的能力明显不足。因此,可以在一些重大项目的申报中,鼓励大企业或科研机构联合上下游的中小企业联合申报,并给予优先考虑;在项目开展过程中,中小企业可以采取借脑创新模式,聘请科研院所的高技术人员担任技术顾问,或者委托外部单位以外包形式进行技术创新。
 
  三是注重对中小企业创新的结构性支持和普惠性支持并举。我国对中小企业的支持采取“优中选优”的原则,同时,政策着力点多为前期一次性资金扶持,在技术指导、公共服务、环境营造等方面较为欠缺。建议政府改进支持方式,一方面由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向支持全部中小企业转变,另一方面,由支持单一环节向支持全生命周期转变,在萌芽期技术咨询、初创期资金支持、发展期人才培训、成熟期科技成果产业化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协同发力。
 
  四是清除各类政策壁垒,理顺政府支持渠道。我国政府对中小企业成果采购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但仍存在若干显性或隐性壁垒,如:《政府采购法》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规定,限制了信用记录缺失的初创企业和成立未满三年的中小企业,削弱了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建议梳理相关政策,清理限制性规定,以产品品质为采购标准,为中小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言笑晏晏

相关报道
  • --

联系我们:8610-8855 8955 zhouhl@staff.ccidnet.com

广告发布: 8610-88558925

方案、案例展示: 8610-88558925

Copyright 2000-2011 CCIDnet.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000080号 网站-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