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行业监管与制度建设,创新过剩产能治理工作思路
一是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积极淘汰落后产能,清理整顿违规产能,新建项目实行等量和减量置换,严控新增产能项目。二是完善产能退出机制,继续严格按照《钢铁行业规范条件》,对钢铁企业进行核查并就相关结果予以通报,规范钢铁企业生产经营秩序, 迫使成本高、污染严重的钢铁企业进行整改或退出市场。三是坚持推进钢铁企业的兼并重组,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资产处置和人员安置、再就业等重大问题。四是提升产品标准,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工艺和产品,通过技术改造、消费提档升级和城镇化建设,促进消费升级和传统工业的改造升级,扩大内需。五是借助"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推动国际产能合作,鼓励企业与周边国家及新兴国家的合作,化解产能过剩。 |
(二)立足《中国制造2025》的需求,推动钢铁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紧紧围绕《中国制造2025》,着力做好:一是创新驱动,推进数字矿山、智能工厂建设,实现生产过程工业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二是大力开发先进钢铁新材料,为海洋工程与高技术船舶、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能源、机器人等产业发展提供支撑;三是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钢铁工业与上下游、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以及新商业模式的融合,重塑钢铁工业价值链体系;四是坚持绿色发展,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推广钢企固废综合利用技术等;五是加强上下游之间合作,做好钢铁企业由生产型制造业向服务型制造业的转型;六是加强钢铁企业的国际化交流合作,提高国际化发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