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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IC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排头兵,是未来产业链的重要支撑、强链补链的主力军。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完成对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的审核。赛迪顾问通过对比发现,与前三批相比,对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更加系统,更为突出“补短板”“填空白”,更加彰显了专精特新企业在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作用,更有助于遴选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对比来看,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呈现出了“三提高两统一”的特征。
申请门槛提高。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进一步明确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需要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申请。比第三批标准的“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要求更为严格。
创新价值要求提高。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将知识产权按照价值高低分成了I类和II类,认定标准为必须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I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Ⅰ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
数字化能力要求提高。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中多处强调数字化的要求,包括:在精细化指标中明确了“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在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中特别加入了一类“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指标系统省际统一。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指标从基本条件、专项条件、分类条件3个方面,调整细化为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能力、产业链配套、主导产品所属领域6个方面。同时认定标准的描述和数据,更加清晰明确,趋向全国统一化,如特色化指标方面,将“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改为了“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
创新直通标准要求统一。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能力指标分为一般性条件和创新直通条件。其中,明确了两项创新直通条件:一是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二是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中小企业满足其中一项创新直通条件,即可视为满足创新能力要求。